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公告内容:

根据公司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到,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将被授予股票期权:

1.

达到行权条件:

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行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绩目标、股票市场表现等相关指标的达成。

2.

授予股票期权: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将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授予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额和行权价格将根据个人贡献及公司整体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行权期限:

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在规定的行权期限内有效,员工需在行权期限内完成行权程序,否则将失去行权权利。

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公司整体情况,随时调整激励计划的具体细则和授予条件,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敬请关注后续公告,了解更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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